奸商必修:从独自赚钱,到合伙赚钱 |《奸商日记》#Day 014
从昨天起,
于是我昨天,我转了一下V姐的公号文章,给她带过去一波流量。
评论区两个同学挺有意思的:
简单说就是,似乎觉得我推V姐的文章,是不是收了V姐的钱。
我的回复是:合伙把事情做大,没有收钱一说,只有分钱。
其实分钱这件事,是成为奸商的必修课,里面有很大的学问,今天分享几个要点。
在给老板打工的时候,你和老板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你干多少活,拿多少钱。做一件事,没有相应的好处(金钱or能力),你第一反应是不做这件事。
此时,奸诈的老板,会通过画大饼,让员工以为,在未来有一个很大的好处,从而额外多做一些工作。
此时,员工多干活,能让老板多赚钱,但却没法让自己多赚钱。
但合伙人不是这样,合伙人之间的利益是强绑定的(通过股份绑定)。
任何一个人多干活,都能让自己和对方同时多挣钱。
因此,在这个时候,谁是冲到最前面挣钱的那个人,真的是无所谓的。
前面那个同学问,会不会担心V姐做的更好。
当然不会啦。
我反而会担心V姐做的不好,没动力更下去,这样我们一起合伙的事业,就受到损失了。
所以,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在最艰难的初始阶段,给到V姐支持,鼓励她做下去。
她如果能再做一个IP起来,她带来的变现,还可以分给我一份,我挣的钱更多了!这可太爽了呀。
至于会不会担心V姐做的特别大了,单飞出去呢?
当然担心啊。所以我这个当CEO的,要更加努力啊。
V姐一周5次更新,我一周7次更新。
我要趁V姐辅导孩子做作业的时候,读更多的书,学习更多的知识,见更多的牛人,保持对市场的敏感度,找到更赚钱的赛道,分给V姐更多的钱。
只要V姐找不到能给她更多钱的地方,那就会继续跟我合伙呀。
其实刚创业那会儿,我也经历过一个阶段,觉得我分出去的钱,是不是有点多。我作为CEO,是不是可以再多拿一些。
后来看了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的创业故事,他说自己早期,为了能把新东方做大,为了维持团队的稳定,甚至可以做到把所有利润分给老师,自己一点都不留。
在徐小平、王强回到新东方之后,甚至愿意自己大量亏钱,支援合伙人把自己的业务做起来。
只要公司的精神领袖还是自己,只要决策权还在自己手上,当老板的,少分点钱,就少分点吧。后面路还很长,不差这一年的钱。
如果公司其他合伙人,在钱的分配上,有自己被亏待的感觉,那这就是一颗定时炸弹。
所以公司关于怎么分钱,一定要在创业之前,花很长时间,确定好细则。
大家先把所有不满,都开诚布公地说出来。这是一个排雷的过程。
利益分配机制弄好了,后面干活才有动力。
如果实在调和不了利益,那就创始人自己吃点亏。把队伍带起来,把事情做下去,是创始人承担的责任。
今天就先说到这里,如果想听我开公司的心得,可以点个赞。明天我再更一篇讲初创公司怎么分股份的。
——-
以上,《奸商日记》Day014
如果有收获,点个在看吧~
看完有什么感想吗?评论区讨论一下吧。
戳阅读原文,加我个人微信
↓↓↓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统一的奸商之路
安全观察-网赚平台 » 奸商必修:从独自赚钱,到合伙赚钱 |《奸商日记》#Day 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