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必修:从独自赚钱,到合伙赚钱 |《奸商日记》#Day 014

从昨天起,


于是我昨天,我转了一下V姐的公号文章,给她带过去一波流量。


评论区两个同学挺有意思的:



简单说就是,似乎觉得我推V姐的文章,是不是收了V姐的钱。


我的回复是:合伙把事情做大,没有收钱一说,只有分钱。


其实分钱这件事,是成为奸商的必修课,里面有很大的学问,今天分享几个要点。


在给老板打工的时候,你和老板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你干多少活,拿多少钱。做一件事,没有相应的好处(金钱or能力),你第一反应是不做这件事。


此时,奸诈的老板,会通过画大饼,让员工以为,在未来有一个很大的好处,从而额外多做一些工作。


此时,员工多干活,能让老板多赚钱,但却没法让自己多赚钱。


但合伙人不是这样,合伙人之间的利益是强绑定的(通过股份绑定)。


任何一个人多干活,都能让自己和对方同时多挣钱。


因此,在这个时候,谁是冲到最前面挣钱的那个人,真的是无所谓的。


前面那个同学问,会不会担心V姐做的更好。


当然不会啦。


我反而会担心V姐做的不好,没动力更下去,这样我们一起合伙的事业,就受到损失了。


所以,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在最艰难的初始阶段,给到V姐支持,鼓励她做下去。


她如果能再做一个IP起来,她带来的变现,还可以分给我一份,我挣的钱更多了!这可太爽了呀。


至于会不会担心V姐做的特别大了,单飞出去呢?


当然担心啊。所以我这个当CEO的,要更加努力啊。


V姐一周5次更新,我一周7次更新。


我要趁V姐辅导孩子做作业的时候,读更多的书,学习更多的知识,见更多的牛人,保持对市场的敏感度,找到更赚钱的赛道,分给V姐更多的钱。


只要V姐找不到能给她更多钱的地方,那就会继续跟我合伙呀。


其实刚创业那会儿,我也经历过一个阶段,觉得我分出去的钱,是不是有点多。我作为CEO,是不是可以再多拿一些。


后来看了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的创业故事,他说自己早期,为了能把新东方做大,为了维持团队的稳定,甚至可以做到把所有利润分给老师,自己一点都不留。


在徐小平、王强回到新东方之后,甚至愿意自己大量亏钱,支援合伙人把自己的业务做起来。


只要公司的精神领袖还是自己,只要决策权还在自己手上,当老板的,少分点钱,就少分点吧。后面路还很长,不差这一年的钱。


如果公司其他合伙人,在钱的分配上,有自己被亏待的感觉,那这就是一颗定时炸弹。


所以公司关于怎么分钱,一定要在创业之前,花很长时间,确定好细则。


大家先把所有不满,都开诚布公地说出来。这是一个排雷的过程。


利益分配机制弄好了,后面干活才有动力。


如果实在调和不了利益,那就创始人自己吃点亏。把队伍带起来,把事情做下去,是创始人承担的责任。


今天就先说到这里,如果想听我开公司的心得,可以点个赞。明天我再更一篇讲初创公司怎么分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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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奸商日记》Day014


如果有收获,点个在看吧~


看完有什么感想吗?评论区讨论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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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统一的奸商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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