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吗?拿了钱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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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又到一年的年底,职场上有多少颗想要辞职的心在蠢蠢欲动。另一方面,资本家们也是“磨刀霍霍向员工”,随时准备干掉几个“害群之马”。在此,朕还是要苦口婆心地奉劝各位围观群众三思而后行,毕竟“辞职有风险、跳槽须谨慎”。

 

“净身出户”不管是离婚、还是离职都是断断使不得的。这一点,朕就做得很好(小狼默默地来了一句:“说得好像你离过婚似的,你连结都没结过好伐?!”)。


婚我是肯定没离过,不过职我是离过2次。作为“干一家,干死一家”的代表人物,朕离职的时候成功地从前两个老东家拿到了总共约18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围观群众纷纷表示:“放开那个公司,让我来。”

 

 1 

离职有钱拿?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什么情况下,可以在离职的时候拿到一笔经济补偿呢?”


请注意:以下将出现晦涩的法律条款,可能会引起部分群众不适。但是,看在钱的份上,跪着也要看完(敲黑板!划重点!)。 



 2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员工可以得到补偿吗?

 如果员工不续签呢?

长颈鹿解答:

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为N月工资(其中N指的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N<6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6个月<N<12个月则支付1个月工资)。特别指出的,如果劳动者的工资高于所在地区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举例:小明在公司工作1年1个月,公司不再与其续约,则经济补偿为1.5个月工资;工作1年6个月,则补偿为2个月工资。

 

那么如果是员工不续约呢,这里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是没有钱赔的。如果公司降低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约的话,劳动者不同意续订,那么公司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赔偿金额同上。

 

举例:小明在公司工作1年1个月,合同到期之后,1. 公司按照原来的职位和薪水(或者升职加薪)跟他续约,但是他同意续约,公司不需要赔钱。2. 公司直接把小明降职降薪,跟他续约,小明不同意续约,公司需要赔偿1.5个月工资。

 

具体的法律依据,围观群众可以参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和四十七条规定。

 3 

被公司裁员了,可以获得怎样的经济补偿? 

长颈鹿解答: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裁员的话,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为N月工资(其中N指的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N<6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6个月<N<12个月则支付1个月工资。 


另外,企业如果要裁员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否则除了上面我们提到的赔偿外,企业还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具体见《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和四十七条规定)。


举个例子: 小明在公司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10000元,突然遭遇公司裁员,通知他1周后不用来上班了。假设当地的社平工资为6000元,那么公司需要向他支付1.5+1=2.5个月工资(即25000元)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小明的工资为20000,那么公司需要向他支付1.5*6000*3+20000=47000 。


当然,很多土豪公司是不差钱的,特别是在大规模裁员时期,他们宁愿多赔钱也不愿多生事端,所谓“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就不要用法律解决”。


举个例子:长颈鹿的第二个东家,因为整个集团被收购了,所以需要大规模裁员。我们的赔偿标准是N+6。当时,我工作1年3个月,所以公司的赔偿金高达7.5个月的工资。尼玛,劳资简直是感动哭了。。。。。我爱资本家!

 4 

在试用期内被裁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举例: 小明与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目前他还未转正,公司却以战略调整为由要裁掉他,请问小明能获得经济补偿吗?金额会是多少? 


长颈鹿解答:

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是不区分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的,所以即使是在试用期被裁员,同样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其计算方式跟裁员的赔偿规定是一样的。但是假如公司有正当理由要辞退小明(比如他犯了严重的错误),是可以不给赔偿的。然而,因为试用期赔偿的金额都比较小,一般是1-2个工资,所以其实小明可以跟公司协商解决,土豪公司通常不太在意这点小钱。

 


 5 

因为犯错被辞退,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举个例子: 小明因为在工作中犯了错给公司带来了损失,现在老板很生气,要辞退他,请问这种情况下被辞退,小明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长颈鹿解答:

 对于比较严重的错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赔钱)。这里的重大损害,包括经济损失、名誉损害等各类损害情形。 

 

如果是损害不够重大的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要注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性要求。劳动者犯了错,说明他对于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还不能完全胜任,公司作为雇主,有义务对其进行充分的培训,帮助其胜任工作岗位。对于性格、条件不适合这个岗位的员工,可以调整到其他合适的岗位。如果缺乏这一步骤,直接按照条款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 
   
此外,不得忽视的是,不胜任工作的劳动关系解除,企业一方面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另一方面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再者,如果员工连不胜任工作条款都不符合,而公司希望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协商,或者协商达不成一致,则公司方面只能退让。 


 6 

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员工可以获得补偿吗?

举个例子:

小明公司原先在上海市区,现因为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迁到郊区,且在苏州开设了办公地点。可是搬迁后的工作地点太远,尤其在郊区下班晚了非常不安全,因此同事们不愿意搬去郊区工作;而一些被调派到苏州的同事也不想去异地发展,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小明和同事们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长颈鹿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 
   
公司从市区搬迁到郊区,交通等条件与市区不可相提并论,即使提供班车,员工的上下班也会有重大影响。从你的描述来看,很多员工都认为新的工作地点太远,且晚上下班不安全,不愿意过去工作,说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确实产生了困难。所以公司这样的搬迁应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有些单位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单位无须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即可。如果有些员工不愿意,让他们自己辞职好了。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如果员工同意到上海郊区工作的,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而对于那些需要到苏州工作的员工,因为先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在上海,现在改变了工作地点,就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去的,公司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 

举个例子:

长颈鹿的第一份工作,公司从市区搬到郊区,并且原公司注销。公司给受影响的员工提供了2个选择:第一,搬到郊区上班,和新公司签约,工作职位一切不变;第二,公司提供N+5个月工资的补偿,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长颈鹿贪财,而且打算搬到屌丝之城发展,所以选择了第二种方案。外资企业财大气粗,能够用钱解决的事情,他们绝对不会闹上法庭,所以一般赔偿方案都比法律规定要好的多!



 7 

公司拒不按照法律条款履行责任的话, 

你应该怎么做呢? 

长颈鹿解答:

如果公司拒不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或者公司提出的赔偿方案你不满意,并且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你就需要申请劳动仲裁了。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提交相关材料后,仲裁委将给予立案,然后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我本人是没有遇到过需要劳动仲裁或者上法院的劳动纠纷。不过,我身边还是有同事和公司闹上仲裁庭或者法庭的。一般情况下,仲裁和法院还是比较偏向于劳动者,毕竟劳动者属于弱势一方。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都可以拿到应有的赔偿。


但是,我建议大家:一、争取自己合法权益,但不要太贪心; 二、尽量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举个例子

我最近遇到一个奇葩的案例:员工A工作表现不佳,公司想要炒掉A。A在公司工作了半年。公司给出的赔偿条件为N+3,优于劳动法规定的N+1。但是员工A仍然不依不饶,希望拿到N+5的赔偿。为此,他跟公司闹了许久,闹上了仲裁庭,并且表示如果仲裁结果达不到他的目的,他还会继续上诉。 


我个人觉得员工A 的做法实在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哪怕闹上法庭,他的诉求也是缺乏法律支持,败诉的几率比较高。


更严重的是同一个行业的圈子很小,某员工和某公司产生了严重劳动纠纷闹上法庭这种事情很容易传遍业界。公司的名誉自然受损,但是员工也经常被默默按上“难搞”的标签,这会影响他下一份工作。


与其浪费时间和精力强求一些不合法的利益,不如赶紧拿好自己应得的,找下一份工作才更重要。 


 8 

结语

这里朕讲解了一些比较常见的劳动纠纷及其法律依据。但是,现实生活远比案例更狗血更复杂。朕也无法在此一一列举。 


朕的朋友老王是外企资深HR经理,投身解决劳动纠纷十几年。她最近举办了“劳动纠纷微课堂”,每人9.9元即可咨询。如果爱妃们有需要的话,可以在评论中留言。人数多的话,我可以联系她举办一场鹿粉专场。



 

长颈鹿有钱途

微信:luckyko2016

500强小职员、北上广包租婆、

鹿皇珠宝CEO、翻译公司BOSS

签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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